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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看并购交易】清华紫光买西部数据(WesternDigital, 没有交易逻辑的逻辑?

By Uncleleslie

清华紫光过去的几年中,在并购市场中颇为活跃。今年花25亿美元从惠普手里拿了51%的华三股权,和前两年买的展讯通信和锐迪科一样,这些交易在本质上并不是海外并购,要么是从外国公司手里购买国内外资企业股权(华三);要么是并购在海外上市的国内公司(展讯通信和锐迪科)。而正儿八经的海外并购,在购买西部数据公司15%股权之前,实际上是没有的。虽然清华紫光曾经爆出要花230亿美元购买美国芯片存储巨头美光科技和要购买SanDisk和东芝的存储业务,但要么是因为目标公司担心美国政府国家安全审批而成为“单相思”(美光科技),要么就是处于市场流言阶段(SanDisk和东芝)。

2015年9月29号,清华紫光算是进行了一单真正意义上的海外并购,其宣布以约38亿美元的对价,购入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西部数据公司部分股权。交易如果能够顺利获得相关美国和中国政府有权机构的审批和清华紫光旗下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则清华紫光(通过旗下的上市公司)将获得西部数据公司15%的股权。

从交易文件看,清华紫光在持有超过西部数据公司10%股权的情况下,有权提名一名董事进入西部数据公司的董事会。而在清华紫光持有股份少于5%或者不再有权提名董事六个月后(以迟者为准),清华紫光将按照公司董事会推荐在股东大会重大事项上进行投票。清华紫光指定的董事会成员不得参与西部数据公司有关政府合同、产品及服务买卖和其他敏感事项。交易文件还规定清华紫光在未经西部数据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再行购买更多西部数据公司的股票(常见的Standstill条款),该等限制时长为如下至迟为:交易完成后五年;清华紫光持有西部数据公司5%以下股权或清华紫光不再拥有提名董事的权利。同时,清华紫光还同意了购买股份锁定的安排(Lock up):即在交易完成后五年内不卖出股票,除了在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可卖持有西部数据股票的2.5%,一年、二年、三年、四年分别可卖清华紫光持有西部数据公司股票的5%、15%、20%和27.5%。

从公布的交易细节来看,清华紫光对西部数据公司15%的非控股性质股权投资只能归为财务投资;而有权指定董事会一位成员、并不参与到西部数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能获得西部数据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同时,其投票权的形式也有一定程度的限制。更不用说在五年内只能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锁定股份并在西部数据公司董事会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进一步增持该公司股份(不考虑政府审批的情况,至少恶意要约收购是没有可能)。

15%的入股,并不构成美国外商投资审查法下的“控制”,但清华紫光和西部数据公司从谨慎的角度起见,决定将此股权入股交易提交CFIUS进行国家安全审批。

清华紫光这个看起来没有交易逻辑的入股,乍一看似乎有为了海外并购而并购的嫌疑,但实际上反映了在美国投资敏感行业公司的背景下,中国政府背景的企业符合逻辑的务实选择:

1、先进入进行财务投资,寻找合适的机会进行进一步与目标公司进行合作;

2、一步到位以寻求控股权的目的去并购敏感行业的美国公司,美国政府基本上不会接受,在政治上会面临很大的压力,交易不确定性极大;

3、中国政府背景的企业的商业独立性一直以来仍然是西方国家在进行政府审批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商业独立性的证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清华紫光作出股权投资这样的选择,必然不仅仅满足于只做一个被动的财务投资者,做产业的公司如果仅仅之是财务投资,那就没有任何交易的逻辑了。下一步如何能更愉快的玩好海外并购,我们且盯着这些频频动作、带有些国家战略意图公司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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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华

张伟华

85篇文章 7年前更新

法学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现就职于某世界500强公司法律部,参与过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海外投资项目,从事了包括油气资产并购、公司并购、上市公司并购、能源基金设立、并购融资、并购整合等各类并购及并购后运营法律事项,对海外并购有较深的理论和实践认识。曾被世界知名法律权威咨询机构Legal 500评为亚太地区最佳公司法律顾问之一,他同时也是世界石油谈判者协会(AIPN)标准合同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2015年,入选ILO(International Law Office,国际法律办公室)亚太地区最佳公司法律顾问前五强(公司商务类)。2016年2月出版跨境并购实务专著《海外并购交易全程实务指南及案例评析》,系英文著作《Joint Operating Agreements:Challenges and Concerns from Civil Law Jurisdictions》作者之一,曾发表多篇中、英文理论及实务文章。 微信公号:uncleleslie 交流及约稿:zhangwh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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